参加律师队伍以来,以其思维缜密,逻辑清晰,定性准确为特色,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办案风格。多年以来,庞律师先后担任过数十家银行、贸易企业、生产企业、房地产企业等的法律顾问,并分别参加河南东都商厦火灾案件、孟津反贪局长故意伤害案、西城量贩堆头费行政处罚案、非典时期物价行政处罚案,浙江财政厅暂停注册会计师执业等案件的辩护或代理工作,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。特别是对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和商业特许经营案件的深入研究,提出的“中介公司居间合同非纯居间合同”的观点引起业界热评,并在案件审理中得到广泛认同。